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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信息办机关党委工作职责
来源: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日期:2007-10-08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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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市直机关和办党组的决议,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办系统广大干部群众,支持和协助办党组完成首都信息化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员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首都信息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工作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监督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管理制度。
  8、协助办党组,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工作,对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9、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组织,支持工会、共青团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10、完成办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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