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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项目经理)
 
关于申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的情况说明

一、申报条件
项目经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参加信息产业部指定培训机构组织的项目经理培训,并取得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
(二)具有IT相关专业学历且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如非IT相关专业则要加考IT专业知识。学历、职称及工作经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专科学历且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不少于4年;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不少于2年;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不少于1年。
(三)近两年管理过、或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参与管理过的系统集成项目未发生过责任事故,其中验收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至少有2项合同额在200万元以上的系统集成项目;
2、完成系统集成项目总额500万以上,其中至少一项合同额在100万以上、软件费用不低于30%的系统集成项目。
二、申报程序
项目经理的认证申报工作必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申报,对个人申请不予受理。各单位应有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1.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到网上(www.beijingit.gov.cn)资质认证栏目了解信息产业部相关政策法规。
2.申请人从网上(www.beijingit.gov.cn)下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如实填写。
3.申请人所在单位准备报批的相关材料。
4.申请人所在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不得邮寄)至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
5.北京市资质认证办公室组织评审和审批,审批结果报信息产业部备案后颁发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三、申报材料
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向北京市资质认证办公室报送下列申报材料:
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申报表》(一式三份,电子文档一份,要求见单位填写说明)。
2.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现任职务、所获资质等证明的复印件。
3.申请人完成的主要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合同及其验收报告等的复印件。
4.申请人经由信息产业部指定培训机构的统一培训,所取得的系统集成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明。
5.申请人彩色一寸照片一张(照片背面请写明公司名称及申请人姓名),以及电子版照片一张(具体规格见单位填写说明)。
《申报表》及相关附件的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核实,资质申请将不予受理,已获得资质的将予以取消。同时申请人所在单位须承担连带责任。
四、申报时间
申报工作每月1日至10日受理。
五、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报送(不得邮寄)至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受理窗口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号西苑饭店2号楼三层(100044)
联系人:梁怡
联系电话:010-68325799 传真:010-68324588
六、注意事项
1. 培训合格证持有者,自领取合格证起两年内未获得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的,培训合格证自动失效。
2.每两年对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进行一次年审。


关于申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的情况说明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高级项目经理资质,必须先取得项目经理资质。
(二)、取得项目经理资质满三年,申报高级项目经理资质的,相关条件按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信部规[2002]382号)规定执行。
(三)、取得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高级项目经理培训(考试)合格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前申报高级项目经理资质:
获得国家认可的IT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获得国家认可的IT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后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不少于4年以上;
IT或相关理工类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不少于4年;
IT或相关理工类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不少于5年;
IT或相关理工类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不少于6年。
(四)、提前申报高级项目经理资质的,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近三年在系统集成项目管理方面的业绩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未发生过责任事故;
2、验收完成的独立负责的项目及非独立负责的项目中所独立负责的子项目总值在3000万元以上;
  其中使用子项目申报资质的,所属非独立负责的系统集成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总值在3000万元以上,申报资质所用子项目(或子系统)项目金额在300万元以上;
2)、 项目合同划分了子项目(或子系统),申报资质所用子项目(或子系统)项目金额及负责人明确。
3、验收完成的项目中至少1项独立负责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在1200万元以上、软件费用占项目总值30%以上(至少不低于360万元),或至少2项独立负责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在500万元以上、软件费用占项目总值30%以上(至少不低于150万元)。
(五)、各高级项目经理培训机构应招收基本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以自愿参加培训,但在满足条件前不能申报高级项目经理资质。
二、申报程序
高级项目经理的认证申报工作必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申报,对个人申请不予受理。各单位应有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1.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到网上(www.beijingit.gov.cn)资质认证栏目了解信息产业部相关政策法规。
2.申请人从网上(下载地址:www.ceecm.gov.cn/sio/download/023.rar)下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申报表》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申报汇总表》并如实填写。
3.申请人所在单位准备报批的相关材料。
4.申请人所在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不得邮寄)至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
5.北京市资质认证办公室组织初审,报信息产业部评审和审批后颁发高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三、申报材料
1.申报表一份(要贴上近期一寸照片)。
2.相关附件一份,其中包括下列复印件(申报时请同时携带原件,核对后原件退回):
①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② 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③ 职称证书(如有);
④ 高级项目经理考试(培训)合格证;
⑤ 申报表中表一填写的其他个人资质证书;
⑥ 申报表中表二填写的所有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合同(含验收报告);
⑦ 若合同或验收报告中没有明确项目经理或主要负责人,则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电子文档一份(以光盘介质提供),包括申报表、汇总表、申报人电子版照片(与申报表中所贴照片同版,规格:90(宽).115(高),单位为像素,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
4.申报人近期一寸照片1张(与申报表中所贴照片同版,用于制作证书)。
5.每位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并在首页上注明单位、姓名、材料目录清单。附件按上述第2条中(1)~(7)的顺序,与申报表装订在一起。
6.每个单位将本单位申报高级项目经理资质的人员情况汇总填写,并提交汇总表。
四、申报时间
申报工作每月1日至10日受理。
五、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报送(不得邮寄)至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受理窗口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号西苑饭店2号楼三层(100044)
联系人:梁怡
联系电话:010-68325799 传真:010-68324588